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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譜與著作權問題

食譜有沒有著作權的問題?
此問題答案可以從下列三者去審視,我簡單直接將自己看完後的結論:
一、食譜內容的想法、概念本身並沒有著作權。(舉例:某甲從實驗中發現一份做
普通普通白土司很理想的麵粉、糖、水、奶粉等比例----沒有著作權)
二、發表的食譜文字--有著作權(簡單講,任何人在網頁、出版書刊出版一篇
食譜文章,則這一篇文章有著作權。)換句話說,著作權是在這一篇文章的
敘述表達方式,而非文章內的食譜各材料的比例內容。


上述結論依據之法規及見解來自
(一)著作權的法條。(二)目前法界一般的見解。(三)法界判例。三方面的審視。


(一)著作權的法條。
詳細著作權法條可以自己查,很多法規網路都找的到。
http://www.dgbas.gov.tw/ct.asp?xItem=10144&ctNode=2287

1. 先看第二章、第五條
第二章 著作
第五條 本法所稱著作,例示如下:
一、語文著作。 二、音樂著作。 三、戲劇、舞蹈著作。 四、美術著作。
五、攝影著作。 六、圖形著作。 七、視聽著作。 八、錄音著作。 九、建築著作。
十、電腦程式著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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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:食譜內容比例並非上述規定項目,沒有在裡面,所以食譜內容比例並非
著作權保護之對象。

2.再看 第三章 第十條之一
第十條之一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,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,而不及於其所
表達之思想、程序、製程、系統、操作方法、概念、原理、發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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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:著作權保護的是文字著作,而非上述,簡單講就是食譜所述比例內容不是
著作權保護的對象,因為一旦限制食譜比例,使其他人無法按照該比例或是修改
就無法符合著作權第一條: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,調和社會公共利益,促進國家
文化發展,……之精神。


2.目前法界一般的見解。如P版主自己貼的網頁有說明
http://www.copyrightnote.org/crnote/bbs.php?board=3&act=read&id=603

解讀:著作權保障的是(表達),也就是公布在網頁、出版書刊….等的
文字內容,照抄或是重製才侵犯他人著作權。


3.法界判例。在此有一個判例,雖然跟版上事件不完全相同,但過程中有相關判例,
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他整個過程,我簡單敘述一下相關判例:
http://www.noalin.com/20060817.html

(在文章中)第一任檢察官、第二任檢察官都有相同結論:認為食譜的原料成分
不在著作權保護範圍。

而此案例最後被告賠30萬之後,雙方和解收場。為何要賠30萬。不在於食譜的
原料成分,而在於被告用了原告寫的文字、圖片、烘焙心得等個人獨有之創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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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:同樣一份食譜的原料成分比例,大家用是沒有著作權問題。
但是將別人寫過的文字,重製到自己發表的網頁、文章、書刊,
就侵犯別人的著作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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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版上這一次的爭論,P版主與Y版友是否涉及著作權?答案是沒有侵犯著作權。

1.原因在於Y版友發表的文章,裡面並沒有重製P版主的文章(沒有完全複製),
2.Y版友也沒有一字一字的抄襲P版主的文章:因為實際真的上法院,P版主要舉證
Y版友抄襲,但從Y版友的文章都是依照自己意思,一字一字打出來的,
所以沒有抄襲文字的疑慮。

因此就文章來看(不看食譜的原料比例等概念的東西),Y版友是沒有
重製、抄襲等侵犯P版主的著作權問題。


反而是P版主因為看到自己的原料比例配方被引用,卻沒有徵得原創(P版主)的同意,
這一部份真的是P版主在法律上的誤解(即便Y版友說他是不知道那邊手抄來的,
但並沒有明說是超自P版主,就不是侵犯P版主的著作權)。理由如下所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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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邊有一個問題,P版主認為該食譜屬於他原創,這一點是沒錯的,
但一方面Y版友分享的食譜內容跟P版主是不同的(P版主地瓜是70g,
版友的地瓜210克)----------------不管比例有沒有一樣,重點在原料比例
不是著作權保護範圍。


著作權保護範圍是:Y版友整篇文章的敘述、表達、行文(這一部份才是著作權規範的
文字著作範疇),而Y版友的表達完全沒有P版主的文章表達方式。


舉例:兩個人發表食譜,甲先發表一份食譜,後來已在另外文章也發表類似食譜,
即便乙的食譜原料比例都是按照甲的文章,但是行文方式不同,就不侵權。

例如:(底下比例故意亂配,避免侵犯網路上其他的行文與配方)

甲先發表白土司,行文如下
(高筋麵粉:250g 奶粉:10g 水:150g 油:20g 速發酵母:6g)

乙發表白土司的文章如下:
我先倒入150g的水,再加入高筋麵粉250g、奶粉10g,速發酵母:6g,揉到完全階段,
再加入20g的沙拉油,待面糰吃進去後,再讓其做基本發酵。


以上兩人原料比例相同,而且甲先發表,乙後發表,但兩人表達方式不同(即便一字
之差也是不同),所以兩人分別是自己發表那一篇文章的著作權人(不是原料比例的
著作權人,因為著作權只保護該著作之表達,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、程序、製程、
系統、操作方法、概念、原理、發現。


所以除非乙在文章中的表達方式,也是寫
(高筋麵粉:250g 奶粉:10g 水:150g 油:20g 速發酵母:6g)
完全一樣的行文表達方式,這樣才算是侵犯甲的著作權。也就是引用別人相同文字
敘述(一定要相同文字敘述,或雷同),才是侵犯著作權。


Ps.所以結論是Y版友沒有侵犯P版主網頁文章的著作權。
這就是很多秘方不公布的原因,因為讓別人知道秘方、原料比例,
別人也會做之後,會跟自己競爭,但卻無法提告的原因(除非有申請專利,
這一部份則另外跟侵犯專利有關,不深入探討)


以上,純屬個人非專業見解,若有錯誤,請勿見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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